贯彻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 江苏将全面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工作

副标题:

来源:央视网  |  2025-05-29 16:25:20
央视网 | 2025-05-29 16:25:20
原标题:
正在加载

央视网消息 (记者 刘颖)近日,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规范化、法治化提供了有力保障。5月29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召开贯彻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介绍和解读《条例》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立足江苏实际,在保护体系构建、监管机制完善、社会参与引导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性规定。例如,《条例》充分考虑江苏省生态系统的区域性、典型性以及物种的独特性等特点,明确规定优先保护具有高自然价值、功能价值、经济价值、文化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,包括长江、太湖、沿海滩涂等流域区域典型湿地生态系统,宁镇山脉、云台山脉等低山丘陵区域典型森林生态系统,入海河口、海湾、海岛、牡蛎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。
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表示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美丽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,江苏将重点做好“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”“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”“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”“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评估”“全面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”“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”等六大方面工作。

据了解,江苏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、大河、大湖、大海的省份,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组分齐全,是我国东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宝库。近年来,江苏坚持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,江苏省长江干流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。

今年,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率先对长江流域的17个省份(包括江苏在内)开展水生态考核工作,设置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境、水生态系统共四大类评价指标。“这意味着,我省将实施从水环境质量考核向水生态考核的战略性转变,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更加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提升。”蒋巍表示。

下一步,江苏将围绕长江鱼类和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、自然岸线率、太湖和淀山湖-元荡水生植被覆盖度、水华面积比例、综合营养状态指数,因地制宜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,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。

编辑:唐杨 责任编辑:张晓琳
点击收起全文
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
|
正在阅读:贯彻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 江苏将全面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工作
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
手机看
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
A- A+