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央视网消息(记者 陈少婷)6月26日,在《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新闻发布会上,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出席并答记者问。
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回答央视网记者提问
3月25日,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《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,自7月1日起施行。对此,央视网记者提问,该《条例》有哪些特色和亮点?
央视网记者提问
吴黎静表示,《条例》在制定过程中,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关键问题和环节,总结实践创新成果,科学设置法规框架和具体制度。
一是织密房屋安全责任网。《条例》细化各级政府房屋安全管理职责,建立“省统筹、市主导、县落实”的三级责任体系。同时,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,《条例》明确“谁所有、谁负责”的基本原则,并规定所有权人与使用人、管理人的责任划分。
二是规范房屋使用行为。针对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,如损坏或者擅自拆除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,《条例》加大了查处力度。针对8类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为,规定乡镇、街道应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,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房屋安全信息系统,做到“一房一档”,为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管提供信息化保障。
三是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。考虑到福建省房屋建筑的多样性和复杂性,尤其是石头厝、红砖厝等传统民居较多的情况,《条例》规定应当“因房施策”,由政府部门根据房屋的建成年代、承重结构类型等因素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改造、修缮等指导意见,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。
四是强化房屋安全鉴定管理。针对当前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领域存在的问题,《条例》创新规定鼓励房屋安全鉴定相关行业协会发布鉴定平均成本,引导公平竞争;明确鉴定活动、鉴定报告的具体程序和要求,要求鉴定机构如实记录现场调查、检测过程,并将影像资料留存备查,遏制虚假鉴定行为,并加大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