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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视网消息(记者 高肖幸子)8月21日,在《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》新闻发布会上,省人大法制委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出席并答记者问。

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回答央视网记者提问。
今年9月1日,《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》将正式施行,《条例》包含哪些内容?

央视网记者提问
“《条例》分为七章,共五十三条,涉及到平安建设的各个方面,体现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新形势新任务。”吴黎静介绍。
《条例》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作出规定:一是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。平安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,在总则分别明确了政府、主管机构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,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,推动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协同联动,通过理清职责,为各部门协同开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和法治保障。
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。一方面,规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,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,加快形成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等,推进立体化、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;另一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、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、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等11个领域作为现阶段防治重点,回应群众关切。
三是构建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。《条例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深化运用“四下基层”工作机制,及时预防、化解矛盾纠纷;规定了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,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服务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内容,将矛盾风险发现处置在萌芽状态;同时,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,推进群团组织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平安建设,鼓励和支持平安建设志愿活动。
四是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。《条例》规定平安建设实行主体责任制、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,优化考核奖惩机制,并对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作出规定,对未履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的,也规定了相应的追责措施。